北京互联网法院驳回650万元打赏退款诉求

2026年7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纠纷案。17岁少女小丽及其父母起诉短视频平台,主张310万元打赏无效并要求全额退款,后查实4个账号累计打赏达650余万元。法院查明,其父母20余次人脸识别解限、参与连麦互动、评论含明显成人生活内容,甚至提及“用未成年人身份造假申请退款”。法官认定监护人全程知情且主动协助,构成对打赏行为的默示同意,合同有效。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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