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委、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税务局、金融监管分局,工会、工商联、贸促会:为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服务资源供给,增强服务资源协同联动,统筹做好我省“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4〕16号)要求,现制定印发《青海省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青海省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司法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宁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金融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青海省总工会 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委员会2024年7月16日 《青海日报》(2024年08月01日 第10版:专版)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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