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另类子投资退出损失超5000万元需上报

5月19日,中证协拟加强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并起草相关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明确,若另类子公司单一项目退出时投资损失达5000万元(含)以上或占上一年末净资产10%(含)以上,以及因法律纠纷导致的损失达到类似标准,均需在七日内上报。此规定旨在更好地监控两类子公司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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