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舸
张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典型的中小微企业,其特点是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资金积累、经营规模等指标相比大型企业有明显差距。但中小微企业早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的毛细血管。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达4800万户,比2012年末增长2.7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占全部企业就业人数的79.4%,显然,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就业机会占相当大比例。企业虽小,却是不可忽视的经济民生基座所在,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以来经济始终保持向前态势的活力源泉。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方能保障经济的良好运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出台,将为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未来发展增添信心和动力。新冠疫情这三年,国家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回稳。就在2022年,大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征增值税的待遇。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相关税收政策是否调整,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此次增值税减免政策出台,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能更加专注于扩大生产经营,进一步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
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当前发展的重要任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尽快消除疫情对企业经营的种种不利影响,加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要做好应对未来竞争和长远发展的各项准备,尤其是在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升级、营销网络再造等方面加大投入,这其实也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必选项。近年来,国家对于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数字化转型等方向迈进,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降低各项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改革动作频频,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考虑企业向“专精特新”、数字化转型方向迈进需要付出大量资金,税费减免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降低,让企业有更加充裕的资金用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更有信心应对眼前困难,稳步做大做强。
当前,正处于中小微企业新一年发展的关键期,旅游、文化、航空、影视、餐饮等行业呈现回暖迹象,制造、外贸企业正全力争取更多客户订单,从中央到地方,对于推动市场主体复苏、创造更良好发展环境也高度重视。近期,多地政府发动企业组团出海见客户、抢订单,出台促消费、稳生产各项举措,就是要抓住时机,提振市场。增值税减免措施再加力,释放出明确的利好信号,为中小微企业加快复苏添“火”加“煤”,以政策和公共服务方式创新促进市场活力。
让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市场主体部分,及时获得政策层面的支持,成为此轮增值税减免政策的聚焦重心,也符合公共政策的本意所在。政府税收关乎公共资源的调配使用,各项减免举措须精准施策,方能起到最佳效果。让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此轮增值税减免政策的最大红利,体现了政府近年来鼓励大众创业、推动万众创新一以贯之的态度,能够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推动更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创立。而每一个中小微企业的运转开启,都将成为吸纳就业和增添市场创新机会的活力主体,为今年我国经济稳增长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当前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持续转好,两部门关于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发布,无疑又提供了稳步发展的重要助力。让此轮政策利好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还需各地相关部门靠前服务,切实推进政策落地,完善惠企政策体系,强化精准服务,形成一个更加细致、全面、扎实、具体的支持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我国内需市场巨大,产业链配套体系完善,外贸出口仍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内外两大市场依旧蕴含广阔发展空间。同时,我国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创新支持力度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景必将更加广阔,中国经济也将展现更强的发展弹性和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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